关于开展2007—2008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
各本科教学单位:
为确保本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的正常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教时间
2007年12月14日—2008年1月2日。
二、评教对象
1、2007—2008学年秋季学期,为本科生开设列入教学计划且经学生成功选课的所有课程的教师。
2、2004级、2005级、2006级学生辅导员(首次开展学生网上评价辅导员工作)。
三、评教主体
2007—2008学年秋季学期,已成功选课的在校四个年级学生。
四、评教内容
评教内容分为客观性评价和主观性评价两部分。
1、客观性评价。评价项目包括“满意”、“一般”、“不满意”三项指标,每项指标又分为两个区分值,即“满意”的区分值为10分、8分;“一般”的区分值为5分、3分;“不满意”的区分值为1分、0分。
2、主观性评价。评价项目包括教师教学的突出优缺点及对课程教学的建议和希望。
五、
评教组织
在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统一组织、学工部协助开展学生评教工作。
在学院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总支副书记、教学副院长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评教工作,教务员协助配合。
六、
评教安排
1、学院评教动员
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动员会,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,使学生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,以严肃认真的态度,客观、公正地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。
2、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
方式: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评教时间内,可使用任何一台连接到校园网的计算机进行评教。
程序:(1)辅导员宣读《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》(见附件),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评教工作的重要性,确保全体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。
(2)学生具体评教步骤按附件《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。
七、评教约束机制
对于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,扣除20个选课积分,未完全评教的学生,积分扣除量按如下公式计算:扣除积分=(未参加评教的课程总数/学生修读的课程总数)×20。